DoNews.com
大刀向网络色情聊天砍去
李俊慧 | IT法律评论 | 出处:原创-IT| 2005年10月17日 18:44 | 阅读
        

       权利声明:本文首发搜狐IT左右间评论(http://it.sohu.com/),谢绝非法转载!转载请与首发网站或权利人签定转载协议,权利人保留追究非法转载网站侵权责任的权利。

 

 

三部门(即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网上扫黄行动正式吹响号角!

日前三部门已经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

公安部公布了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网站地址:www.cyberpolice.cn

整治狂风席卷色情聊天室

早在E话通涉黄曝光被暂时关闭开始,关于要网上扫黄的传闻已经开始流传。正如笔者在《E话通涉黄怎会无人能管?》中所预测的,“现在恰逢该司法解释(两高关于网络淫秽传播的司法解释,全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一周年,一场更猛烈的打击互联网淫秽色情专项活动可能正在酝酿中,甚至已经悄悄开启。”事实也证明,三部门的网上联合扫黄活动早在8月份就已经开始暗暗部署。

这是继去年的专项整治淫秽色情网站后,国家再次在互联网上开展大规模的扫黄活动。

据介绍,从今年8月开始,各地公安机关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取证活动。截至目前,共掌握案件线索1568条,立刑事案件76起,抓获101人;立行政案件171起,处理涉案人员169人,涉案单位22个。

显然,警方手里已经设定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尽管警方可以监控网络活动,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漏网之鱼,因此,这项活动所涉及的线索已经最大的定案数还会进一步攀升。

根据相关负责人的介绍,这次网上扫黄的重点打击对象是“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室设立主持人、招揽会员,大肆组织网上淫秽表演,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这些聊天室基本上都是明目张胆的卖黄贩黄,《暗访色情网聊室:男女对着摄像头跳脱衣舞》一文真实而全面的为我们介绍了色情聊天室有多色情。

互联网给色情插上飞翔的翅膀

色情很多国家都是合法,但是,在中国的语境下,这种自我放纵是不能允许的,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的法律的制裁。当然,我们也看到,即使在色情合法的国家,色情传播也是严格管理的,比如美国和日本等。

色情与互联网的关系一个词“亲密”,甚至可以说,是互联网让色情在中国大地上繁荣昌盛。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形下,色情传播通常集中一些娱乐场所,录象厅、夜总会等。这些色情相对容易控制,因为监管机关打击起来相当的方便。

但是,当色情插上网络的翅膀就开始升天。

在今天,一个未成年人被各种色情信息包围,从色情短信到色情声讯电话直至现在的色情聊天室,色情开始从引诱联想在真人展示,由文字、声音的刺激,转移到文字、声音、画面,三位一体。

互联网是知识的海洋,也是色情的海洋。

互联网传播速度之快、之广,非传统方式所能及,BTFTP下载都给色情传播批上隐蔽的外衣。在色情在网络泛滥时,国家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加大了对“黄品源”的追查,比如在去年的整治活动,曾查封众多涉黄网站。

但是,当色情影视得到一定控制后,色情聊天又开始兴起。

聊天室以及视频聊天显然再次给色情传播加碳添火。有些聊天室简直和动物园差不多,相当之露骨、十分之色情,如果他们不说句人话,你还以为自己进入真人秀动物园了呢。

在这里没有文明,别提文化,什么上进心,什么责任感,都完全抛在脑后,大脑想的,眼前上演的都是色情,试想在这种情形下,圣贤书能发挥作用吗?

当然这次整治活动不是针对视频软件,也不是针对聊天室,也就是说,不是简单的关闭聊天室或查杀视频软件。其所采取的措施,则是对涉黄聊天室的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和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色情活动组织者或者那些色情主持人等。

另外,关于私人裸聊的问题,似乎并不是本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所在。

让色情整治活动来的更持久猛烈些吧!

去年专项整治淫秽色情网站活动,今年专项整治色情聊天活动,每次活动最后,官方会给我们大量的数字,以彰显整治的效果。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们希望通过这两年整治网络色情,主管机关应该对整治和查处网络色情活动形成一种机制性长期性的活动。

首先,要配备适当专员来长抓不懈。增加网络警察数量普及网络警察配备,保障网络环境下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其次,要出台统一整治规范。在抓好净化网络的同时,也要注意私权的保护。要协调好公权介入互联网领域的范围和深度,在切实保障私权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最后,要将整治活动长期化、制度化。一有色情就积极查处,而不是在每年的某个阶段,抽调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政治虽然声势浩大,但是,机敏的犯罪嫌疑人也会闻风而逃,只有将整治行动法律化、长期化、制度化,才能将网络色情控制恰当的范围内。

因此,我们高呼:让色情整治活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到365Key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李俊慧介绍

李俊慧 李俊慧,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主要从事信息网络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现为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已在《IT时代周刊》、天极、千龙新闻网、计算机世界网、雅虎中国等IT媒体发表评论性文章50余篇,并发表网络法律论文数篇,代表论文为《我国域名管理法律制度亟需完善》(见公安部主办刊物《信息网络安全》2004年11期)。
李俊慧的栏目

李俊慧更新

本站更新

本站焦点

李俊慧归档

>>More
关于我们 [English] | 合作联系 | 版权信息 | 聚会相册 | 友情连接 | 使用指南
Copyright (C) 2000-2005 DoNews.COM ( IT社区&媒体平台 )
All Rights reserved.